手里的股份,他们也可以用同样的金额来收购,不过钱的话,需要等股权变更完成后,3个月之内分批付清。
陆北当即就说.....要是这样的付款方式跟条件,他也可以答应。
时间不等人,一个月眼看就要到了。
不归还本金,就要付出38万的利息。
但对方听完,当即就一口拒绝了,表示只能一手签合同转让股份,一手付钱。
否则免谈!
听到这么‘双标’的说法,陆北当场就气的不行。
加上一次性又拿不出180万的现金,事情就这么僵住了。
甚至陆北怀疑.....这两人是不是从‘王高峰’这里得到了什么消息。
因为那天签借条的时候,其中一个股东跟王高峰打过照面,他也介绍了对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