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还说什么呢?给了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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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还说什么呢?给了呗!(1/3)

周岩的话义愤填膺,江晨看着他,已经默默眯起了眼睛。

已经开始向自己开炮了吗?

好好好……

这次可不是他主动的啊!

随着周岩一番长篇辩驳落地,全场再度寂静!

有些人也反应了过来。

虽然股权可以合法交易,但刻意主动降薪,逃避扶养义务,这是实打实的法律禁区!

周岩拿出来这件事,分明是想一举打垮江晨!

审判长微微前倾身体,目光落向江晨:

“被告代理人,请针对原告新增的核心主张,发表质证及辩论意见!”

面对审判长的发问,江晨从容起身,神色依旧平静。

没有半分慌乱!

周岩这一手转攻确实刁钻。

他死死咬住“恶意降薪、规避扶养义务”,打在了大众和法官最容易共情的点上。

但在江晨眼里,这套看似无懈可击的逻辑,依旧满是法理漏洞!

江晨目光平视审判席,声音沉稳:“审判长,审判员。”

“针对原告方才提出的核心主张,我方发表三点质证辩论意见,全部基于客观事实与现行法律规定。”

江晨抬起手指,节奏不急不缓。

“第一,被告程野本次薪资调整,属于企业合法薪酬结构优化,并非主观恶意降薪。”

“原告片面只看账面打卡工资两千元,刻意忽略了当事人的收入本质,被告作为公司创始人、实控人,收入结构本就分为岗位薪资+股东收益两部分。”

“本次调整,仅仅是降低了岗位履职薪资,并未隐匿转移。”

“换言之,只是收入形式调整,并非收入能力隐匿,原告将‘薪资结构调整’等同于‘恶意规避义务’,属于对收入体系的片面曲解!”

周岩脸色微变,想要开口,却被庭审规则约束,只能听着。

他要是敢插嘴,江晨就敢申请制裁!

被江晨送出法庭的律师,前段时间不就有一个么?

“第二,法律从未禁止公民、企业合法调整薪酬结构!”

江晨伸出了第二根手指。

“民事主体有权在合法框架内,根据岗位权责、经营需求调整自身薪资模式,这是合法的商事自主权利!”

“判断是否逃避扶养义务,唯一法定标准是当事人是否隐匿财产、转移收入、故意放弃可得收益、恶意降低自身履约能力。”

“而本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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