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这些事应该自己做,男孩子不能这么惯着,会把人养歪。”
阮同方一听,觉得她说的也有道理,赶过来看孙子的董湘宁不干了,在卫生院大吼大叫,指责黄丽华心狠,没有尽一个当妈的义务。
反正事闹的很不愉快,结婚第二天便在各人心中结下了疙瘩。
但这仅仅只是个开端。
在黄丽华的概念里,女孩应该娇养,毕竟你不能确定她嫁人之后会不会过的幸福美满,但至少在家做姑娘的时候,她想尽可能的给女儿好一些的生活条件。
所以她很宠阮杳,她不愿意给阮家兄弟穿衣服,但阮杳十岁的时候,依旧是她给女儿穿衣服,挤好牙膏,倒好洗脸水。
这种区别对待,是个人都看的见,可阮同方不好说什么,阮杳是她的亲生女儿,黄丽华多宠一点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阮家兄弟则是不服气,看不惯,也吵过闹过,得来的只有黄丽华愈加冷酷的对待。
阮振北是学聪明了,读了初中之后,便很少跟黄丽华对着干,可这也没有得到黄丽华多少另眼相看,以前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
她很确定一件事,这两孩子永远都不会把她当成亲妈看,以后也不会孝敬她,余双双这个女人太厉害了,明明都是她的不对,抛夫弃子去了城里,但在阮家兄弟心中,她依旧是个完美无缺的母亲形象。
也许黄丽华多点耐心和温柔,能够让阮振北阮振南也对她产生舔犊之情,可惜自己并没有心思做那些事情,以后也不期盼得到他们的孝敬,她自己有女儿,没必要去费那些心思。
故而在黄丽华的打算中,她顶多供阮家兄弟读完初中,再往下读,必须要有一个孩子外出打工赚钱供养另外一个读书。
她是倾向阮振北去打工的,虽然她不喜欢阮振北,可也承认这个孩子聪明,有想法,而且比阮振南靠谱,两兄弟感情不错,想来让他打工赚钱养弟弟不是什么难事。
可惜阮振北考上了县一中,全县最好的高中,据说是进了校门相当于半只脚踩进大学的地方,所有人都在恭喜她,羡慕她的好福气,还有人来询问怎么教孩子才能考上县一中。
这些声音如同一只无形的大掌,捂住了她的嘴,让她那句“你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