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一意孤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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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一意孤行(3/9)

,先前她哪里知道如今有专门干这种事的。她问这个叫文章的人,是不是那家杂志社的人,名片上写的是撰稿人还扣上自由这顶帽子。她有点疑惑,这种自由人就不在政府人的册子,能办成事?那人告诉她,那家杂志社实际没几个人,哪里有能力有精力去写文章,大多的文章都是靠他这样的人弄出来的,他与杂志社是有合约的。说到这里,这人还从他的背包里取出几本杂志,翻动一番,指着里面的某些文章对罗虹说,这些都是他写的。罗虹一看,真是的,有那文章标题下边就缀着文章的大名。罗虹方才对这人有了信任,就把自己想要做的文章告诉了文章。文章听后,对罗虹讲,你说的事太普遍了,太多了,只是这样地泛泛地说不行,你得讲点出彩的玩意儿,就是那叫人读了、看了能激发出兴趣,令人兴奋的。俗语讲,捉贼见赃、捉奸见双,就是这回事,你得把这一类的真玩意儿弄到手,才好写文章,要不然,那文章弄出来,干干巴巴的,也没人看,杂志社也不愿意刊登,除非你花大价钱。不过,那样写出来登出来,也不会有啥效果,你的目的也不一定能达到的。是啊!罗虹只是一心想把那第三者的名声搞臭,想通过这种媒体把那女人的丑事张扬出去,要是文章弄出去了没人去读去看,当然不中。可是,面前这人提的要求,自己还真达不到,别说捉奸见双,就是他们接吻拥抱、并肩散步、用餐品酒的情节自己也没有掌握呀,一切都是臆断,都是推想。不过,罗虹以为,她的臆断和推想绝对真实。在自由撰稿人提出这些要求时,她有点不知所措了,场面一时冷寂下来。稍停片刻,那人打破这种僵持的场面,若有所思地说:

“这位女士,我不便问你的尊姓大名,也不想知道你的职业单位,我从事这种行当,懂得规矩,凡是对方不透露的资料,我是不去强人所难的,特别是涉及隐私方面的东西。不过,我可以提示你,如果你的丈夫或是那个第三者,两人中其中有一人身份特殊,地位不凡,或是名人名家,公众人物,或是政府要员,有权有职,或是商海大亨,腰缠万贯,或是教授学者,桃李满园,等等吧,就是说,他们不是那类成千上万的普通平民、芸芸众生、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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