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困惑法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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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困惑法官(1/6)

在黎明院长直接参与指导下,不久以前那一起雇凶杀人案终于查清楚了。原被拟定判死刑的雇凶杀人犯某县局长无罪,真正的凶手是该县一名副县长,副县长企图甩掉情妇的纠缠,竟雇凶将她杀了。他将替代这名差一点变成冤死鬼的局长伏法。

案件虽然得到纠正,黎明的心却不能平静,他追求的并不只是正确办案,杜绝某个冤魂出现。尽管这些年的司法工作有很大进步,公检法的形象却没有在百姓心中高大正直起来,因为错案冤案并没有绝迹,而且有的领域和地方,情势并不容乐观。老百姓有一种这样的舆论,说如今打官司不是有理与无理的较量,而是势力金钱之间的格斗。那意思当然是说,有权有钱的终究要打败无权无钱的,至于有理无理并不重要。无论事实是否与舆论一样,黎明决心要做的事,是不能叫这种舆论成为现实。他正在把刚办的这起案子作为一个典型,让他的法官们对其进行剖析、质疑、研究、思索,挖掘出可能将案子办错的根源,摸索出杜绝可能发生错误和过失的方法与措施。案件不算复杂,原来法官判断的依据是,局长有了婚外恋,他特别钟情热恋情人,对妻子已经没有一点感情,妻子常到机关“大闹天宫”,弄得他面子丢尽又坐卧不安,想离婚又顾虑重重且困难多多,实在无奈,就铤而走险雇凶杀妻。这种结论的最重要的根据是有杀人凶手作证,一口咬定是局长雇他行凶杀人。这起看似可以自圆其说拍板定案的故事,在黎明的眼中却疑点多多。经过一番深入调查,在公安检察机关相互配合重新对案件进行侦破之后,终于将真正的杀人凶手,该县主管公安、交通、城建等工作的副县长抓获。原来,被害女人是副县长多年的情妇,情妇早就期望成为副县长名正言顺的夫人,副县长在与她勾搭成奸时也曾许诺要与其妻离异,并与她组成新的家庭。可是好几年过去了,情妇依然是只听雷声不见雨水,在忍无可忍的情绪冲动下,女人向男人下了最后“通牒”,倘若还如此拖延下去,女人将找县委书记评理。女人的如此行动,大概只是想叫男人加快离婚步伐,谁知副县长却恼羞成怒,往昔旧情一概不认,雇了凶手将情妇杀掉。副县长的高明之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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