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2章 跨部门的“加急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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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章 跨部门的“加急件”(3/3)

他翻开了项目书的第一页,目光直接落在了“项目资金来源及构成”那一栏。

那一行“拟申请省级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的字眼,在他的视网膜上,被迅速放大、解析。

下一秒,他的大脑数据库中,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所有文件,开始以惊人的速度被检索、比对。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09〕88号)。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最终,他的检索,锁定在了一份刚刚下发不到一个月,甚至很多基层单位都还没来得及组织学习的文件上。

《关于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的补充通知(2009年版)》。

文件的附件二,《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

清单第六条,赫然写着:

“……除国家明确支持的棚户区改造外,其他不具备自身稳定现金流收益的单纯老旧小区改造、市政景观提升等项目,不得列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住建局,这是在用一本过期的黄历,来发改委这里,骗一张通往未来的船票。

林度合上了文件。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

“想拿发改委的章,去骗财政局的钱?”

“这流程,走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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