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转眼而过。
三年足够让一颗种子从破土到扎根,也足够让一个人从边缘走到中心。
纣王七年,二月。
北海袁福通率七十二路诸侯,扯旗造反的消息传到朝歌时,闻仲太师已经领兵北征了半月有余。
朝中少了那位白发银须的老太师坐镇,朝堂之上的气氛悄然松弛了几分。
那些平日被闻仲的威压按得不敢动弹的奸佞之臣,终于开始试探着伸出了头角。
三月初三,春和景明,万物复苏。
朝歌城内的杨柳抽出了嫩绿的新芽,护城河的水面在晨光中泛着碎金般的粼粼波光。
这一日朝会散得比往常早些,纣王坐在龙椅之上,听费仲奏报说城外春光正好,女娲宫前的桃李开得正盛,满树繁花如同云霞铺锦。
他听得兴起,大手一挥,传令起驾。
前往女娲宫进香踏青。
銮驾起行时,整个朝歌城都震动了。
御林军开道,旌旗猎猎,数百面绣着飞龙图案的旗帜在晨风中翻卷如浪。
文武百官分列两侧随行,各着朝服佩玉,鱼贯而行。
那一列队伍从宫门蜿蜒而出,绵延数里之长,沿途百姓远远地跪伏在地,连抬头偷看都不敢。
銮驾之中,纣王斜靠在铺了厚绒的靠垫上,身前摆着一盘时鲜果品,身后两名宫娥持扇轻摇。
暖风透过銮驾的纱帘拂进来,带着城外草木与泥土的气息,让他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文丑丑如今就站在费仲和尤浑的中间。
三人并肩而行,前头便是纣王的銮驾。
他身上那件锦绣朝服,与费仲同品级的朱红暗纹官袍同级。
腰间的玉带扣是纣王前月随手赏的,上面嵌着一块成色极好的羊脂白玉。
走路时的姿态比三年前从容了许多,腰背挺得恰到好处,既不显得卑微折了天子近臣的面子,也不刻意挺胸昂首地扎眼。
嘴角噙着的那抹笑意拿捏得极稳。
三分恭顺、三分熨帖、三分恰到好处的好心情,剩下那一分是留给旁人去品味的余韵,叫人捉摸不透他到底是真的高兴还是在客套。
他前面几步便是銮驾的侧帘。
纣王今天心情好,帘幔半卷着,一只手搭在窗沿上。
指尖跟着銮驾颠簸的节奏轻轻叩着木框,露出一截宽厚的腕骨,上面套着一只通体透亮的血玉镯。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