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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一点总结(3/5)

两个类型,一个是按照投入的资金、土地、农具、牲口、劳动等按比例分红,相当于股份制。

这点大家应该很熟悉,可以将合作社看成一个公司。

另一个类型,就跟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一样,不过范围更广。

不是按股份来分,而是按人头来分。

如果有读者,家乡的集体收益比较高,每年都有一点分红,应该可以很好理解。

广州每年端午龙舟活动,比较出名的几个村,分红就属于集体分红,村集体产生收益的一部分,按人头分红。

我写的这个,不是股份性质的分红,合作社收益,除了支付劳动报酬,积累公积金、公益金外,那就是按人头分,只要是合作社,那就人人有份。

这种做法,也是存在一定问题,后面也会变化,孩子多,占的优势就大,可能改年龄限制,或者按年龄阶段分红。

基本方向是不变的,主要收入还是靠在合作社的报酬,发工资。分红就属于保底,不会夸张到比工作的社员收入还多。

当时的合作社发展方向,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

也是从股份分红到集体计酬。

公社方面弊端还是有,特别是一些纯农业性质的公社。

老书有过详细的介绍,都是结合几个合作社账本分析的。

所以不论是合作社还是搞公社,想发展好,必然是要搞副业和工业,光靠农业是不行的。

如果人均几亩土地,种地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那工业国家就是个笑话。

这也是为什么国家一定要发展工业,也只有参与到工业化中来,才能分到蛋糕。

合作社另一点争论,就是资金投入的问题。

这点上也有书友有不同意见,认为是优待,不应该这么办。

应该由政府主导来办企业,搞彻底的公有制,或者用订单资金跟农村合作社搞合资企业,这样政府收益更大,也更公平。

从理论上来说,是这个样子的,要大力发展公有制。

但实际操作上,这点是注定失败的。

在农村,搞这样的公有制,是行不通的。

哪怕是后面的人民公社,它后面也是集体所有制。

刚开始的时候,搞大包干,人民公社是公有制,可事实证明,行不通。

最主要的原因,不可能给社员发工人一样的工资,当时虽然在生活方面,有一些包干,比如理发、洗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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