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死刑!死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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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死刑!死刑!(3/3)

在整顿作风、纯洁队伍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中央将适时推广你省的经验。”

在场群众第一次如此清晰的听见中央的指示,简短、清晰,明了。

会场掌声一片,欢呼声一片。

站在台下的刘仰山,此时已经彻底瘫软。

他低着头,身体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

真的完了。

没有转机,没有奇迹。

中央都下达指示了,还表示了明确的支持。

卢嘉锡拍了拍话筒,等现场安静下来,拿出审判文件:“下面宣读罪犯刘仰山,严重违纪违法之罪状。”

刘仰山被押到台前,腿明显在发抖,额头冷汗直流,整个人站都站不住,还要公安的同志架住他,才能让他更好的面对下方群众。

“刘仰山,前汉北省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利用统战工作之名,私下活动频繁。

多次私自会见不良党外人士,为其传递内部消息,制造政治谣言,使个别人员产生错误幻想,造成极坏后果。

并向不法商人透露党政内部动态,为其非法经营提供庇护,严重破坏国家财经秩序,危害国家建设事业。”

“在多次统战接触中,收受贿赂和礼物,大吃大喝,腐败金额高达15786元。

出入高档酒楼,挥霍浪费,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败坏干部形象,与不良分子来往甚密,行迹不检。”

……

“在调查初期,拒不交代,欺骗组织,并试图掩盖罪行,对抗审查……”

卢嘉锡每念一条罪状,台下的群众就发出一阵愤怒的呼喊声。

一直念了2分多钟,才将刘仰山的罪行全部公布完毕,卢嘉锡念完罪状,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全场,然后提高了音量:“现依据《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公物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依据《共同纲领》第六条、第七条……及省委相关决定,现宣判如下!”

“罪犯刘仰山,身为高级干部,带头违法,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拒不交代,态度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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