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
一,选秀大会。
选秀大会才是真正的舞台,成为状元,不仅意味着能拿到最高的新秀合同,更能一步踏入联盟的聚光灯中心。
不过就是一想到状元大概率要去的球队,他就有点犯嘀咕——明尼苏达森林狼,那个冬天能冻掉耳朵的地方,除了冰天雪地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娱乐场所。
“怎么了?皱着眉干嘛?”林溪迷迷糊糊地抬头,手指划过他的下巴。
“在想选秀的事。”杨瀚捏了捏她的脸颊,“要是成了状元,就得去明尼苏达待几年。”
“明尼苏达很冷吧?”林溪打了个哆嗦,“不过能当状元不是很好吗?”
“是挺好的。”杨瀚笑了笑,指尖在她后背画着圈,“不过那地方待不久,打几年就走呗。”他想起前世看过的那些球星故事。
忠诚,在商业联盟里从来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球队可以为了薪资空间随时把你交易。
都是生意,球员凭什么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反正他的目标是总冠军和历史地位,至于在哪支球队实现。
根本不重要!
林溪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往他怀里蹭了蹭:“不管你去哪,我都去看你比赛。”
杨瀚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目光重新落回手机屏幕,美娜的消息还在继续弹出来,说腾讯已经为他开通了专属的选秀专题页面,预约直播的人数已经突破五百万。
他随手点开专题页面,看着自己穿着训练服扣篮的照片占据了整个屏幕,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如果真成了状元,听起来是真不错。
至于明尼苏达的寒冷,忍几年就过去了。
反正这个联盟里,从来没有谁会真正扎根在一个地方。
在洛杉矶的二十年的科比,在圣安东尼奥坚守的邓肯,那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童话。
对他来说,篮球是事业,是赚钱的工具,是实现野心的阶梯,唯独不是值得奉献一生的信仰。
所以杨瀚根本不在乎去哪,大城市也好,小城市也罢。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