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冷静下来,然后问李大山:“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地契!我爹留给我的!”李大山把纸展开,是一张泛黄的地契,上面写着土地的位置和面积,盖着民国时期的印章。
周明远接过地契仔细看了看,又转头问王二柱:“你说你家种了几十年,有证据吗?”
王二柱愣了愣:“我……我爷爷、我爹都种,村里人都知道。”
“村里人都知道,不算法律证据。”周明远说,“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你们两家都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这地到底归谁,得去村委会查档案。”
李大山急了:“查什么档案?我地契都在这!”
“地契是民国时期的,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变了,这个地契已经失效了。”周明远耐心解释,“你要想证明使用权,得去县里自然资源局查登记簿。”
王二柱也急了:“那我的玉米怎么办?都种下去了!”
周明远想了想,说:“这样,你们先别吵。我建议你们去村委会,让村主任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乡政府裁决。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但在裁决之前,谁都不许动这块地,否则就是违法。”
村民们面面相觑。有人小声说:“打官司?那不是要花很多钱?”
周明远转过身,对所有人说:“乡亲们,我知道大家觉得打官司麻烦、费钱。但法治社会,就得按规矩来。你们想想,如果今天谁拳头大谁有理,明天谁嗓门大谁有理,那村子不乱套了?法律是给大家一个公平的裁判。咱们村小,但也要讲法。讲法不是不讲人情,是让人情有边界。”
他顿了顿,又说:“这样吧,我帮你们写一份调解申请书,免费。村主任那里我去说。实在不行,我陪你们去乡里、去县里。咱们不能因为一块地,伤了邻里和气,更不能违法。”
李大山和王二柱对视一眼,都低下了头。最后,两人同意了周明远的建议。
第四章法治课
这件事后,周明远决定在村里开一堂法治课。
他把课堂设在老槐树下,搬来一块黑板,用粉笔写了大标题:“法律与我们的生活”。那天晚上,月亮很亮,槐花香飘满村子。村民们搬着小板凳来了,有的还端着饭碗,边吃边听。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