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虽十命可受,况于五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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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虽十命可受,况于五乎?!(6/6)

马谡之罪有三。

“首则违亮节度,致败军机!

“次则弃离部众,不思收合!

“终则匿逃两月,不赴斧钺!

“若宥此獠,何以正军法?何以立国威?何以告慰因其罪过而死命的大汉忠魂?!”

言罢,才又转向天子,道:“愿陛下从臣先前之请,斩谡以徇!而臣若忝受陛下隆恩厚赐,将问心有愧于将士忠魂矣。”

至此,刚刚为马谡求情之人尽皆俯首,无言以对,毫无疑问,马谡罪过已再无转圜余地了。

刘禅见状闻言,终于颔首:

“便依丞相之请。

“然丞相微瑕不掩殊勋,今暂撤丞相乐悬、衮冕之赐。

“留斧钺,金车大辂,虎贲三百,暂去武功县公之爵,以为武功侯,领丞相如故,愿丞相毋复再辞。”

丞相犹豫片刻,终于上前谢恩:

“臣领旨谢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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