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联邦地区法院,保罗·弗里德曼法官主审,今日开庭审理案件编号二零一六—CR—零零四二七,美利坚合众国诉路宽案。」
「本案由司法部国家安全司牵头公诉,司法部刑事局、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协诉,国防贸易管制局就ITAR管制项、财政部外资审查委员会就诺基亚收购规避项、国防部海军犯罪调查局就小鹰号登舰调查项、安全司反情报与出口管制科就《外国代理人登记法》项下社交媒体影响力操控行为,分别出具举证意见。」
这是介绍控方的组成人员。
除了司法部部长助理卡林自己亲自出庭应诉国安层面的事项外,对路宽的商业犯罪指控方面会由其他人协诉。
后面提到的各机关部门,都是针对各项罪名的举证单位。
很显然,这是一个惊世骇俗的案由以及来头吓人的控方组成,不过戴著墨镜的被告人岿然不动,七十多岁的弗里德曼也已经驾轻就熟地开始一系列固定流程:
首先是核对当事人身份,问及姓名、国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和当前住址,路宽一一作答,像在填写一份入境登记表。
「被告,你有权提出以自己的母语作为审判语言,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是否提出?」
「不提出。」
弗里德曼推了推眼镜,神态略微轻松了些,他还真怕这位艺术家搅毛,要是多了一个翻译人员,那每一遍质证、发言、辩论都要重复,无疑会极大增加庭审的复杂性和时长。
但这确实是每个被告的合法权益,类似在国内,外国人和少数民族被告人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如果司法机关未依法提供翻译,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获取的供述,可能因违反程序规定而被认定为非法证据,情节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在审判阶段被直接排除关键口供。
这些都是刑辩律师程序脱罪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做边境的一些涉外毒品案件中,相当多的被告都来自金三角。
弗里德曼这样的老法官自然严谨,他继续流程:「被告以及辩护人(defense
counsel),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
「不申请。」
「好,被告。」弗里德曼点头,推了推眼镜,单独看向路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