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驾帖佥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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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驾帖佥批(4/4)

事。

《崇祯长编》:崇祯五年八月:帝命自后驾帖径发锦衣卫,若就近密速拿人,不必概候科签以防轻泄,从提督司房内监之请也。

锦衣卫用驾帖拿人必先佥批的制度,在历史上后来被崇祯皇帝废弃,但仅限于出京拿人。《三垣笔记》作者李清在崇祯朝曾任刑科给事中,记载廷杖仍然需要佥批:

予入刑垣,见一切廷杖拿送并处决,必锦衣卫送驾帖至科,俟签押持去。予初谓故套,及署印,以赴廷推归,见校尉森列,持杖不下,一应杖官已解衣置地。予问何待,答曰:“非科签(佥)驾帖,则不得杖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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