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差不多两天的时间才能去劫持乌县令。
这两天里,总得干点事打发一下时间吧。
吃完饭后,温碧舒叫人安排了几匹快马,拿来一套打猎的服装给大力换上,自己也换上了适合户外活动的衣服。
随后,他们带上弓箭和两个家丁,四个人一起骑马离开了温家大院。
这并不是大力第一次骑马,但像这样骑着马在闹市里穿行,还是第一次。
这种感觉真是不错,感觉比开着超跑在城市里穿行还有意思。
还有就是,人家这古代的马就是不一样,比自己那个时代的马健硕很多,速度也快,又比较好驾驭。
简直就是破车和超跑的区别。
在县城里穿过几条街道后,他们出了城门,又跑了一段路,来到了郊外的一片森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