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田间辩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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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田间辩论(2/3)

跷失踪或不予受理的批注。

学子们传阅着这些冰冷的文书,争论声渐渐低了下去。

当夜,有四五名固守“君子不言利”,“不患寡而患不均”教条的学子,愤然收拾行装。

其中一人临行前掷下话语:“秦抚台、张知县所为,与商鞅刻薄何异?纵然一时得利,必失士心!”

次日,城中便流传起几篇文辞犀利的抨击文章,斥上海新政为酷吏苛法。

但也有的学子,在烛光下陷入长久的沉默。

陈启泰辗转反侧。

若当时家中那几亩薄田也被如此巧取,自己可还有机会坐在这里读书?

天微亮时,披衣起身,提笔给远在福建老家的父亲写信:“父亲大人膝下:儿观政上海,见闻震撼,非纸上可得…田亩之弊,竟至于斯。张知县虽有雷霆手段,然究其根本,乃积弊太深,非猛药不可救…”

写完家书,他主动求见张成。不再是质问,而是躬身请教:“学生愚钝,敢问大人,新税则中‘三等九则’定田之法,如何确保胥吏秉公?若有徇私,如何稽查?”

张成取出详细的章程,耐心解释:每块田亩定等,须有田主(或佃户)、邻田主、里长、胥吏四方共同画押确认。县衙每月抽核三成,若有异议,可申诉复核,查实舞弊者,胥吏革职、邻田主连坐…

陈启泰听罢,沉吟良久,又问:“若豪强虽匿田,然平日善待佃户,修桥铺路,此番清丈,是否可酌情从宽?以免寒了尚存善念者之心?”

张成摇头:“法度如山,岂可因小善而废大义?匿田乃违法之本,修桥乃沽名之末。

若开此口,则狡黠者皆可效仿,以微末小惠换取大罪豁免,法将不法。

然新政非为赶尽杀绝。主动呈报隐匿田亩、补缴往年欠税者,可减等处罚。

清丈后按新则纳税,田产既得保全,自可安心经营。顾家之祸,在于暴力抗法,非清丈本身。”

这番对话,被随行的学官细细记录。

类似的场景,在上海县各处上演。

有学子开始追问鱼鳞图册如何防蛀防篡改,有学子关心清丈后多出的田赋,是否真能用于疏浚河道、兴办义学。

他们不再空谈仁义,而是俯身研读律例、核对数据、推演利弊。

这些变化,连同那些愤然离去的抨击文章,被整理成厚厚一摞报告,快马送往南京。

秦淮河的春水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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