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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断路(2/4)

民政所归镇政府管。刘德明要停谁的低保,理论上只需要一个“不符合条件”的理由。你去告也可以,走行政复议,材料递上去,三个月甚至半年才有回音。等回音下来,人早就饿死了。

合法合规,滴水不漏。

这就是刘德明比赵建国厉害的地方——他不用人来打你,用制度来碾你。

秦牧骑车到了镇上。

他没去镇政府。去了镇政府门口对面的打印店。

店老板认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让他进了门。

“印东西?什么东西?”

“借你电脑用一下。”

秦牧坐在电脑前,打开浏览器。

他不是来上网的。他在搜索法律条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低保的认定标准、取消程序、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一条条看下来。

刘德明的操作确实在程序上做了包装——有“核查”有“认定”有红章。但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取消低保需要入户调查,调查结果需要本人签字确认。

李秀英没签过字。

也没有人来入户调查过。

秦牧把相关条文截了图,存进手机。然后他又搜了一样东西——县民政局的投诉电话。

从打印店出来,他没有立刻打那个电话。

因为他知道,县民政局大概率也是刘德明那条线上的人。打了也是石沉大海。

但程序要走。

他得先把合法的路堵死,才能正当地走别的路。

他打了那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个女的,听口气像是被逼着加班的科员。秦牧简明扼要地说了情况:母亲低保被取消,未经入户调查,当事人未签字。要求行政复议。

对方沉默了几秒,说:“你把材料递到窗口来,我们二十个工作日内给回复。”

二十个工作日。一个月。

秦牧说了声谢谢,挂了。

回村的路上,他经过一家杂货铺。老板娘正在门口择菜,看见他来了,下意识地把菜篮子往里挪了挪,像是怕他碰着。

秦牧没停。

但经过铺子门口的时候,他听到老板娘跟里面的人小声嘀咕:“……镇上发了话,谁跟他沾上关系,生意都别做了……”

他骑过去了。

回到家,秦小棠在院子里洗衣服。见他回来,放下盆子擦了擦手。

“哥,我今天去找了三家店,问还招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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