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你带两个人,今天下午就去法租界,把严裕华身边的人摸一遍。谁跟他走得近,谁最近见过他,全给我查清楚。”
“是!”
周炳坤又骂了两分钟,把行动处上上下下挨个点了遍名。他骂到嗓子都哑了,才一屁股坐回椅子上,从桌上抓起火柴盒,点了根新雪茄。
会议室里全是呛人的烟味。
林晚埋头写字,钢笔尖沙沙的响。
她写完一页,翻纸。
指头碰到了纸角的订书钉。
一阵刺痛。
指尖冒出一颗血珠子,红红的。
林晚没吭声。她把手指缩进袖口,用袖子内侧压住伤口。动作很小,头也没抬,很自然的把手缩了进去。
这个动作,走廊对面的人看不见。
但有一双眼睛看见了。
长桌最远端,陆峥靠在椅背上。
他今天是以“物资对接”的名义来旁听的。坐的位置离周炳坤最远,姿势也散漫。右腿搭在左腿上,左手搭着椅背,右手夹着支钢笔,在指间慢慢的转。
周炳坤在前面拍桌子骂人,所有人都低头挨训。
陆峥没看周炳坤。
他的目光从开会起,就落在角落那个做记录的女人身上,没挪开过。
她写字的姿势很专注,头压得低。钢笔握的位置偏上,是受过正规训练的握法。手腕和手指很稳,写出来的字不会歪。
可她在76号写的字,每次都带点抖,透着一股刻意。
陆峥转钢笔的手停了一拍。
他看见了她缩进袖口的那根手指。
指尖被订书钉扎破了。一颗血珠。她没有“嘶”一声,没有甩手,没有像上次打碎茶杯那样大惊小怪。
她的反应是——把手指缩进袖子,压住伤口,继续写。
动作干净,一点犹豫都没有。
这不是一个看见血就腿软的人该有的反应。
陆峥眼底的散漫褪了些。他盯着林晚的侧脸看了两秒,手指又重新转起了钢笔。
转的速度比刚才慢了。
会议又开了二十分钟。
周炳坤把嗓子骂干了,端起别人的茶杯灌了两口,最后摆摆手:“散了,都滚出去干活。”
椅子腿在水泥地上拖得吱嘎响。人一个接一个往外走。
林晚合上记录本,夹在腋下,最后一个站起来。她弯着腰,低着头,迈着碎步往门口走。
经过白板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