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暗箱操作?
陆深继续陈述,“FBI在无任何授权,无任何嫌疑佐证的前提下,对众议院能源与商务委员会三名民主党议员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长达六个月的秘密电话窃听与行踪跟踪。”
“这足以证明,韦伯斯特早已将FBI的国家执法权,变成了打击政治对手,操控政坛格局的私人工具。今日针对我是派系报复;明日针对其他议员,便是干预宪政,祸乱政坛。”
根子惊讶的嗯了一声。
不等根子消化完这些信息,陆深话锋一转,
“除却肆意滥用职权打压异己,韦伯斯特更存在严重的选择性执法,包庇重罪,以权谋私行为,完全颠倒国家安全与执法底线。”
“1984至1987年康特拉贩毒包庇案。FBI多次收到完整线索,证实康特拉武装长期走私可因,危害国内治安与国家安全,韦伯斯特却擅自以‘地缘国家安全’为借口,压案二十八个月,禁止任何立案侦查,禁止任何人员介入调查,放任贩D势力壮大。”
根子猛然站了起来,要知道,他可是多次公开表示要“向毒P宣战”,强调通过强化执法和打击毒品供应来遏制毒品问题,将毒品犯罪视为国家安全的威胁。
在他任职期间更是大幅增加禁D经费,从卡特政府时期每年约4.37亿美元增至他第一任期每年140亿美元!
“1982至1987年诺列加情报合作案更是触目惊心。”陆深加重了控诉的力度,“韦伯斯特主导FBI,主动与巴拿马跨国D枭诺列加建立秘密合作,向其泄露美国境内难民监控机密名单,换取片面的中美洲事务配合。”
“为了一己政治私利他可以勾结毒枭,泄露国家机密;为了派系斗争,个人偏见,他可以污蔑其他官员,滥用职权,制造冤屈。是非对错,国家安全,律法底线,在他眼中,都可以为个人权斗让步。”
“最后是1986年FBI内部腐败包庇案。”
陆深收尾利落,
“FBI特工詹姆斯·博伊德长期收受贿赂,向境外D贩泄露执法机密,罪行持续五年之久,证据确凿人尽皆知。韦伯斯特知情不报还刻意包庇,全程未开展任何内部调查,未做任何追责处理,直至司法机关强制介入才被迫结案。”
“对内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