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该回家的回家,该上班的上班。他们果然听话,其中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向家人发话叫大家听黎院长的,他照着黎明定的人数,带着两个人,随黎明走进大门口值班室,另外的人一瞬间就散伙儿了。
黎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时候方才七点半,一般都是从这个时间开始,诸位领导就先后乘上自己的专车奔往工作的场所了。他把堵塞大门的火力引进值班室,先是很家常地与三个上访者寒暄几句,就言归正题了。黎明是策略的,几十年的法官生涯,早把他磨炼成一个经验丰富且善于审理疑难案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行家里手。今天的事,他的调调是不就事论事,而是与对方交流一下思想认识,说明判案的方法,最后指明,就这个案子该去找谁,找人时只需一两个人就行,不可全家皆去,那样做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劳民伤财。黎明知道这些受害者与法官的差距是什么,上访的受害者以为,他们的案子是法官判决的,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判决过的案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大权在法官手中。黎明告诉上访人,法官的权力是正确运用法律的权力,案子发生了,法官只能是依照有关法律条文的旨意和指向去判决,如果是判错了,那就是其中有违背法律的行为,这就要具体指出,判决违背了哪方面哪一条有关法律条文,无论是判决还是改判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任何一个法官都不能抛开法律随心所欲地判案的。黎明还告诉他们:你们若不服判决,可以找你们信任的律师,让他们看看判决有没有违背法律的地方,如果没有,你们再上访也没有用的,如果有,它违背的是哪条哪款,你们可以通过正常渠道上诉。事情就这么简单,不要以为我是法院院长,我想咋改判就能咋改判,我怎么能有那种权力?我也只能听法律的,不能叫法律听我的。好了,我还有急事马上得去办理,你们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去询问我刚才介绍的那位法官。还是那句话,别再倾家出动了,这事不是打架,人多势众就成。
黎明的话尽管中肯,三个上访人还是不想叫他走,好像还有许多心事没倒出来,可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也许,黎明把分歧的焦点阐述明白了,他们就没什么可说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