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是政法委书记。再往上就是市委书记和市人大主任了。可是,身为常务副市长的栗致炟,却时不时地要去找黎明院长。其实,他找黎明多是有求于院长,若不是这种情况,一个常务副市长与一个市法院院长,在工作上并没有紧密的关系。然而,黎明几乎没有主动找过他,也是因为院长无求于常务副市长的缘故吧。这时,黎明道出感谢他以往对法院工作支持的话,栗致炟油然生出一种愧疚情绪,因为自己并没有怎么支持黎明的工作,倒是给他找过不少麻烦。所以,他马上应对道:“老兄,你弄反了,是你一直在支持我,我该敬酒向你表示感谢。”
“哪里的话,来,倒上。”黎明又将空盅斟满,又递上一支中华烟,他自己却不吸烟,但是他并不反对别人吸烟,而且总是为吸烟的客人准备上好的烟及烟具(火机、火柴、烟缸之类)。
常务副市长常去麻烦法院院长,也是身不由己,也是因为经常有一些大案要案,这些案子往往牵涉到政府要人,这些要人有的是市长的得力干将,有的是政府的中坚分子,有的就是他的亲信或由亲信来说情的人物。这些案子最终要由法院判决,其中有债权债务之争,失职渎职之嫌,直到刑事犯罪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遇到这种事,政府的人总想给政府的当事人说说话,能开脱的尽量开脱,能从轻处理的尽量从轻处理。因为这类案子多是因工作而造成的,平时干部们跟着领导努力工作,遇到麻烦,当领导的不能甩手不管吧,倘若一个领导落下个“不顾同志”,甚至“不管下级死活”的舆论,那就糟了,以后他就没有号召力和凝聚力了。所以做领导的,遇到这种事,该出场时是不能躲闪的。这一点,黎明是能理会的。但是,理会只是理会,至于怎么判决,则是又一回事。这方面,黎明有黎明的原则。当第二盅酒下肚,刚刚坐上市长交椅的栗致炟已开始觉察,今日黎明请他小酌,绝非简单的人之常情的庆贺活动。他很快想到了在大年初三发生在省城的那场火灾,那场一下烧死二百余人的恶性大火,至今尚未定性是重大责任事故还是坏人故意纵火的刑事犯罪。直到他做市长前夕,持两种不同意见的官们还在为事故的定性争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