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不够,这车上犄角旮旯太多,咱们自己还得找。你是当妈的,麦子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你跟麦子有感应,说不定一眼就能认出来。”
王春华身子一震,死灰般的眼睛里终于又有了一丁点光亮。
“对……我自己找……我要自己找!”
两个人一前一后冲进了硬座车厢。
……
凌晨三点。
这是一天中人睡得最死的时候,也是车厢里味道最冲的时候。
硬座车厢里简直就是个蒸笼。
过道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人,有的甚至就在两节车厢连接处的厕所门口铺张报纸睡着了。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脚臭味、方便面的调料味、还有那种陈年老烟枪吐出来的劣质烟味,熏得人脑仁疼。
林菀拿着手电筒——这是刚才从乘警室顺手拿的。
光柱惨白,像是一把刀子,划过一张张昏睡的脸。
“唔……干啥呀!晃眼!”
有人被照醒了,骂骂咧咧地翻了个身。
林菀没理会,她的目光像雷达一样扫射。
凡是看着像是三十多岁、穿深色衣服的男人,她都要停下来多看两眼。
王春华跟在后面,像是疯了一样。
她见人就扒拉,甚至不管人家是不是在睡觉,冲上去就去看人家的脸,看人家怀里有没有抱着孩子。
“你看没看见这个人?啊?看没看见?”
王春华手里举着那张林菀画的像,逮着一个大娘就问。
大娘正睡得迷迷糊糊,被吓了一跳,看见这披头散发的女人跟女鬼似的,吓得直往后缩:“没看见!你有病啊大半夜的!”
“他在找孩子!他偷了我的孩子!”
王春华尖叫着,声音凄厉,在安静的车厢里炸开。
不少人被吵醒了,纷纷探出头来。
“咋回事啊?”
“丢孩子了?”
“造孽啊……”
林菀没管王春华的发疯,有些时候,发疯反而能让人清醒,也能让周围这些冷漠的看客多给点关注。
一个小时过去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
从第5号车厢查到了第12号车厢。
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沉,嗓子眼里像是冒了火。
没有。
根本没有那个灰中山装的影子。
连个类似的背影都没见着。
走到第13号车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