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方教授好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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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方教授好凶(2/4)

我方认可被告律师意见,请求出具第二项证据。”

法官点头同意。

方婉清不慌不忙翻开另一份文件,继续道:“审判长,我这里还有一份被告亲笔签名的授权书。日期、签名、公章齐全,可以证明被告梁彦臣对事故负有承担风险的责任。”

宋如歌心一沉。

文件上的签名确实是梁彦臣的笔迹,公章也是真的,但这份文件之前她之前居然没见过。

她面上没有表露,很快镇定下来,语气平静述说观点,“这份授权书的授权范围仅限于日常经营,不包含合同违约的相关决策,与我方当事人梁先生没有直接责任关系。”

方婉清步步紧逼:“被告作为恒晟集团执行总裁,日常经营的最终决策权在他手里,授权不授权,责任都在他身上,被告律师想否认这一点么?”

宋如歌捏着发言稿的手指收紧:“我方承认检察官的观点,但管理责任不等于刑事责任,刑事定罪需要证明我方当事人具有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

她看向方婉清,语气沉稳:“公诉方到现在,也没有拿出任何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有主观故意行为。”

方婉清再次提出证据:“审判长,我这里有一份邮件,被告在项目出现亏损后,曾指示下属‘想办法把账面做平’,请问被告律师,这算是你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吗?”

旁听席有人交头接耳。

宋如歌拿起邮件复印件,扫了一遍,“这份邮件的真实性,我方存疑,发件时间显示是周末,根据公司考勤记录,我方当事人当天不在公司。邮箱有被盗用的可能。”

方婉清牵了牵唇反问:“被告律师,你这是在质疑被告公司的网络安全?还是在质疑我方伪造证据?”

宋如歌缓缓笼紧指尖“我是在质疑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公诉方不能因为一封邮件,就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我方当事人。”

方婉清笑意更深,微微摇了摇头,看她的眼神像是那时候上课,她提出了某个天真的问题。

“审判长,我这里还有三份证人的证言,都是欧洲子公司的高管,他们一致指认,被告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全程知情并批准。”

宋如歌心里一紧,下意识看向梁彦臣。

她在卷宗里根本没看见过这三份证言,对方又打了一个信息差!

梁彦臣也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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