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1章 更大的阴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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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1章 更大的阴谋(2/3)

公开透明,无可挑剔!”

“只要我们保持这个节奏,最多一年,阳光新城就能全部完工!”

赵刚也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他拍了拍苏晓的肩膀。

“干得不错,小苏!等这事儿了了,我请你吃大餐!”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一个市委机要室的工作人员,表情严肃地走了进来。

他手里,拿着一份盖着省委督查室红色印章的公函。

“林组长,省里发来的加急件。”

办公室里轻松的气氛,瞬间凝固。

林度接过公函,拆开。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关于对东州市“阳光新城”项目处置过程进行专项核查的通知》。

函件里,省委督查室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项目处置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涉嫌违法逼迫金融机构等问题”为由,要求东州市委,立刻将“阳光新城”项目的所有案卷材料,包括督导组的全部工作记录,即刻封存,并移交省督查室,接受调查。

赵刚和钱宏,看完公函,脸色都变了。

“妈的!这是恶人先告状!”

赵刚一拳砸在桌子上。

“这帮人,在市里斗不过我们,就直接捅到省里去了!”

“他们这是想把水搅浑,把案卷调走,销毁证据!”

钱宏也面色凝重。

“小林,这事麻烦了。”

“省督查室的级别,比我们高。他们的要求,我们按规定,是不能拒绝的。”

“一旦案卷被调走,我们所有的努力,都可能前功尽弃。”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林度。

林度看着那份措辞严厉的公函,脸上,依旧没有任何的表情。

他拿起桌上的电话,直接拨通了市委机要室的内线。

“是我,林度。”

“请帮我起草一份回函,发给省委督查室。”

他顿了顿,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决。

“函件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

“凡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案卷材料,在案件侦查、审理、执行期间,应当由办案机关统一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阅、复制或转移。”

“‘阳光新城’项目,其主要负责人金文贵,已因涉嫌多项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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