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太喜欢这匹白马了,愿用三头毛驴跟您交换,不知长老能否割爱?”
上一世,隋波根本没遇到过这个人。想来是时间线变了——这一世,他比上次足足早到了五天。
宇文圭想都不想就拒绝:“不可!此乃陛下御赐宝马,岂能随意交换!”
隋波却一口应下,干脆利落:“换!为什么不换!”
宇文圭急得脸都红了:“师父!那是陛下亲赐的……”
隋波无奈叹了口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宝马是好,可它不适合赶路啊。”
在这年代,马就是奢侈品,也就速度快这么一个优点,剩下全是毛病。
一匹白马,根本驮不动四个人,队伍只能跟着人的脚力慢慢走,速度优势直接废掉。
剩下的全是麻烦:耐力差、不能负重、山路不能骑、过河还要人抬,简直是个祖宗。
反观毛驴,那才是荒野求生神器。
耐造、能驮、能爬山、吃的还少。
一匹白马换三头毛驴,这简直是血赚。
隋波当场拍板成交。
一行四人,一换驴,赶路效率直接起飞,速度比上一世快了四五倍,找吃的也顺畅多了。
从两天一顿,提升到一天一顿,运气好还能一天两顿,勉强告别了饿昏头的日子。
最爽的是闷葫芦。
以前担子全靠他挑,现在不仅不用扛货,还能骑驴代步,简直爽到飞起。
慧娴也轻松不少,几乎全程都能骑驴,只有极险的山路才下来走。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四个人,只有三头驴。
闷葫芦那头要驮行李,宇文圭那头要挂盔甲兵器,负荷都重。
这么一算,慧娴能共用的,也就只有隋波这头了。
她虽有些不情愿,也只能接受。
好在隋波还算有分寸,一路保持君子风度,没什么越界举动。
全程唯一心里不痛快的,只有宇文圭。
这人封建思想刻进骨子里,觉得御赐之物,就算是坨屎也不能丢。
嘴上不说,心里始终憋着一股气。
就这么一路赶,一个多月后,他们再次抵达黄风岭。
这一次,隋波吸取了上一世惨死的教训,果断选了最远的一条路,贴着黄风岭边缘绕圈,只求能躲开虎先锋。
可惜,事与愿违。
他再怎么小心,还是迎面撞上了虎先锋。
和上一世一样,宇文圭立刻挺身而出,挡在前面。
不同的是,这一世隋波运营得当,队伍没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