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年,也是黄金时代的开端。
《十月》的创刊,意味着“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的大潮即将席卷全国。在这个年代,作家可不像后世那样是个苦逼职业,那是真正的受万人敬仰的,一篇好文章就能轰动全国,甚至改变命运。
更重要的是——稿费。
这个年代的稿费虽然看着不多,但也那是千字几块甚至十几块钱啊!对于一个月生活费只有十几块的学生来说,那就是巨款!
易天的眼睛亮了。
“写小说……”
易天推了推眼镜,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
如果是搞科研,他现在可能还需要积累。但要是论写故事,论怎么调动读者的情绪,怎么把握时代的爽点,那他脑子里装的东西,够这个时代消化二十年的!
“不用抄四大名著,也不用整那些晦涩难懂的。就写这代人的故事,写那种让人看了心里发酸、发热、最后又充满希望的故事。”易天心里有了盘算。
不过,他对现在的投稿渠道并不熟悉,这年头也没有互联网投稿。贸然寄过去,很可能石沉大海。
“看来,得找个引路人。”
易天想到了班主任陆德明。
这种知识分子圈子都是通的,没准能有点门路。
“就这么定了!明天去找老陆!”
正事想完了,脚上的疼痛感又涌了上来。
易天从兜里掏出苏晓梅给的那个小玻璃瓶。
拧开盖子,一股药香扑鼻。
“死马当活马医吧。”
易天倒出一点药酒在掌心,搓热了,然后按在肿胀的脚踝上。
“嘶——!”
这药酒劲真大!刚一接触皮肤,就像是一团火在烧,辣得钻心。
易天咬着牙,忍着那种火辣辣的感觉,用力揉搓。
没一会,那种火辣辣的感觉就变成了温热,原本那种胀痛感竟然真的减轻了不少。
“嘿,这苏晓梅还真没吹牛,有点东西。”
易天满意地把瓶子盖好,重新塞回枕头底下,然后拿过书,心满意足地看了起来。
……
第二天一早。
生物钟准时叫醒了易天。
他下意识地动了动左脚,惊喜地发现,昨晚那个红得发亮的大馒头,居然消肿了一大半!虽然落地还是有点疼,但至少能穿进那双被陈建设踩塌了后跟的布鞋了。
“神了!”
易天心里给苏晓梅点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