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一脸欣赏的表情,拍着手慢慢说道:“哎哟,你这心里揣摩的,那可真是一个福尔摩斯啊。要不我再给你点根烟呗。”
我和胖子一路上打打闹闹,等到终于回到家中后,胖子拿出了苟天义的那个麻袋,从中拿出了这一次的战果,结果却让人失望,绝大部分在苟天义和胖子的粗手粗脚下,都已经破碎,恐怕已经值不了多少钱了。唯一值钱的就只剩两样,一个是乌金白岳匕,匕鞘和匕柄都是颜色沉暗的金色,雕刻着一只犹如凤凰的鸟类,而匕身却是深白如玉;另一样却是稍有破损的山林啸水碗。
我对于这种摸来宝贝的去处,那可真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啊,但胖子到一脸自信的说道:“交给我吧,只不过需要点时间。”
我本来就没有什么着急的,就让胖子拿着这些东西去。后来苟宏壮也平安归来,与我一起参加了高考,好在那一年高考并不是特别难,连我这种上课半听半不听的学生都考上了一个差一点的一本,而苟宏壮就不一样了,上了国内著名的大学。我考的那个大学并不在本地,而是在另一个城市,恰好胖子的军校也在这个城市,本来如果不是胖子要出手这些宝贝,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古墓,毕竟在大城市中,哪有那么容易,说遇到就遇到。
直到大二的时候,我的生日当天本来打算白天上完课,晚上便和胖子出去撸几串就算了,谁知我刚一下课,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美丽的身影,上身是一件白色的卫衣,下身是一件修身牛仔裤将修长的双腿衬托了出来,秀发随意的束起,淡雅的双眸如波澜不惊的水潭,鼻子十分标志,明眸皓齿。我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那女生微微笑道:“怎么?不认识我了?”
我定了定神,才发现这漂亮的脸庞似乎有些眼熟:“原来是你,林珑!”
我和她找了个咖啡馆便坐了下来,一阵交谈,我才知道原来林珑虽然是刘思语的表妹,但却并没有小几天,是和我同一届的高考生,也是考到了这座城市。
我急忙问道:“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她摇了摇头,拿出一个盒子说道:“没什么事,就是最近才听说你也在这座城市,我表姐又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便给你准备了生日礼物。”
我急忙说道:“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