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
“准备近战!”罗斯福拔出手枪。
还能战斗的一百多名守军,在船坞废墟中建立防线。他们没有重武器,没有支援,只有步枪、手枪、手榴弹,以及必死的决心。
“为了鹰酱!”罗斯福高喊。
“为了鹰酱!”士兵们回应。
战斗在船坞的废墟中展开。近距离,白刃战,血肉横飞。
一个倭寇士兵抱着炸药包冲向防线,被集火打成筛子,但炸药包还是爆炸了,带走三名守军。
另一个倭寇士兵用缴获的勃朗宁自动步枪扫射,压制了一个机枪阵地,然后被手榴弹炸死。
罗斯福用手枪连续击倒三个敌人,子弹打光了,就捡起地上的步枪。
他的枪法很好——从小在父亲的庄园里打猎练出来的。
但打猎和杀人,终究不同。
“上校,右边!”杜利惊呼。
罗斯福转头,看到一个倭寇军官正用武士刀砍倒一名士兵。
那军官也看到了他,眼中闪过残忍的光,持刀冲来。
武士刀劈下。
罗斯福举枪格挡,但力量悬殊,步枪被劈飞。第二刀直奔脖颈——
“砰!”
枪响。倭寇军官额头中弹,瞪大眼睛倒下。杜利举着冒烟的步枪,手在发抖。
“谢了,汤姆。”罗斯福捡起步枪。
“不客气,长官。”杜利的声音带着哭腔,“但我们守不住了……他们人太多了……”
确实。
守军只剩不到五十人,而倭寇还有一百多。
包围圈在缩小,弹药快打光了。
罗斯福看着周围。船坞在燃烧,萨拉托加号在沉没,士兵们在死去。
珍珠港,真的要失守了。
但他突然笑了。
“汤姆,你知道我父亲最佩服谁吗?”
“谁?”
“华盛顿。不是因为他打赢了独立战争,而是因为他在最绝望的时候,也没有放弃。”罗斯福重新装填子弹,“所以,我也不会放弃。”
他站起来,对着残余的守军高喊:“士兵们!我们可能都会死在这里!但我们的死,会告诉倭寇一件事——”
他停顿,让每个人都听清:“鹰酱人,可以被打败,但永远不会被征服!”
“鹰酱万岁!”有人高喊。
“鹰酱万岁!”所有人回应。
最后的反冲锋。五十人对一百人。没有战术,没有配合,只有以命换命的疯狂。
罗斯福冲在最前面,步枪刺刀捅穿了一个倭寇的胸膛,但后背也中了一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