虑今年官员下海经商的问题。
因此他才能立即说出自己的观点。
林淮河追问道:
“怎么个堵不如疏?”
宋良解释道:
“对于一般干部,科级或以下的、长期在机关坐冷板凳的、有经商意愿和能力的,我的建议是鼓励放行。
与其双方在这里耗着,还不如好人做到底。
手续也可以简化,允许停薪留职三年,保留档案关系。
而对于业务骨干,例如熟悉经济管理、外资引进、产业政策,是ZF离不开的同志,我的态度是尝试挽留。
提职加薪也好,解决住房也好,尽可能留住。
如果还是坚持要走的,那就签竞业协议。
至于处于审批、资源分配关键岗位的处级或以上的干部,我的想法是严格限制!
不允许停薪留职,想要经商,必须辞去一切职务,且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职务相关的行业!”
听到宋良瞬间便给出方案,姚光明不禁坐直,林淮河也立即追问。
“详细说说!”
宋良无奈道:
“其实前两者都还好,最让我担忧的是最后这类掌权者,咱们必须把路给他堵死!
例如:
利用审批权辞职经商的,比如某个地方的经委主任,辞职立马开一家公司,专门做自己原管辖范围内的生意。
这样对市场是不利的,咱们应该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在职或离职后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的若干规定》。
明确‘下海’前的干部,离任审计必须过关,离职三年内,不得在管辖范围内经商。
还有那些带走ZF资源的,比如带走企业的技术资料、客户名单、甚至把原单位的骨干一并挖走的。
我们必须要要求辞职干部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对核心涉密岗位,要求提前三个月申报,安排工作交接期。
还有利用双轨制套利的。
这些人一边保留公职,,一边用家属名义办企业,拿‘计划内’平价物资转手倒卖。
这方面不需要我多说,二位应该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我之前不就因为子女经商的问题,被逮过吗?”
宋良最后这句话,让办公室内的气氛有些尴尬。
姚光明与林淮河仿佛没听见一般,岔开话题说道:
“这件事咱们必须重视起来,我明天早上就约沈书记和焦书记商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