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卷宗里没有将手机列入正式的证据目录,那么在法律规定上,是可以直接归还给当事人家属的。”
“您看,是不是能够通融一下呢?”
金胜这叫顺势而为。
人家都正沉浸在‘猜’出来的喜悦中,怎么可以打断呢?
至于核心目的......自己知道就行了。
装杯、人前显圣这种行为,对素来低调的金胜而言,是不可能主动去做的。
又不是拍短剧,非要制造一些人物冲突,凸显主角牛逼的同时,还能推进后续剧情。
在金胜眼里,仅仅为了一时的舒爽,却引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是极其不划算滴!!
出来混,闷死发大财才是王道。
高调不行的,早晚有一点会被更厉害的存在.....‘教’做人。
听到金胜干脆承认,谭旭没有第一时间给出回应,而是将目光看向了.....熊展鹏。
作为案子的侦办人,不找他找谁?
虽是领导,但不管不顾、不问情况、大包大揽的行径,谭旭可干不出来。
尤其还是在众人面前!
熊展鹏一收到‘暗号’,立马就在心里简单盘算了一下。
正如金胜所说......
手机的数据已完整拷贝、案件关联度很低、且未列入卷宗证据目录,属于可还、可不还的状态。
也就是说,一切都由自己说了算。
之前毫不留情的拒绝,叫‘正常程序、稳一手’。
现在如果继续保持,那就叫......没有眼色、不知好歹了。
‘哎.....’
熊展鹏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太有戏剧性了。
“这样吧,下午我会弄好资料报上去,等领导签字批准后,再联系你们过来领取。”
根据相应法规,办案民警完成核查,确认手机与案件无关之后,需要报县级以上治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作出正式的解除扣押、返还物品决定。
而领取的时候也有规定.....需要当场核对手机实物信息,填写一式三份的返还清单,由领取人、侦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一份交由领取人留存,其余两份会由治安部门进行附卷、以及归档。
金胜自然是知道这个规定的。
“好,那就多谢熊警官了。”
“不过先说一声,万一我没空的话,可能会让我身边这位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