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开庭、见客户、跑法院.......很难有整块的时间来深度研究案情、撰写材料。
所有,只能把这类需要专注精力的工作,给挪到晚上10点以后来完成了。
一旦次数多了,就渐渐养成了习惯。
金胜一边把握方向盘,一边随口问道:“卷宗看的怎么样?”
“有没有什么感想.....”
“或者说,你觉得二审该怎么打?往哪个方向打?”
赵毅精神一震,考验来了!
类似的场景,他在之前的实习阶段,早已经历过太多次了。
“我昨晚看完卷宗后,将金律你写的那份‘上诉状’给代入了进去。”
“觉得本案在罪名定性上,确实存在不小问题。”
“民间借贷类型的诈骗,有几个典型特征。”
“第一,在主观意图特征上,嫌疑人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归还欠款的真实意愿。”
“甚至整个借款行为,纯粹都只是为了实施诈骗的幌子。”
“第二,欺诈手段特征。”
“行为人往往会刻意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资产证明、包装高收益虚假项目....编造完全虚假的事由来借款。”
“本案中,前两点虽然存在一定嫌疑,但都有‘解释’的空间。”
“比如:陆北实际拥有健身房一半股份,不存在完全虚构的标准。”
“第三,??资金使用特征。”
“奢侈挥霍、偿还个人债务,造成资金灭失,没有将资金投入可产生合法收益的生产经营场景。”
“这一点,陆北是符合的。”
“第四,事后行为特征。”
“在钱到手后,行为人有没有关闭手机,失联跑路、隐匿财产、拒绝沟通协商还款。”
“甚至通过挂失银行卡这种恶意操作,来直接转移涉案资金。”
“这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借贷’诈骗的关键特征......”
“本案中,陆北没有跑,还参与了前期在法院的民事‘债权’纠纷审理。”
“仅仅靠着一个车辆过户给母亲的行为,就推定转移资产,是极其勉强的。”
“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有还款能力......”
有了自己那份‘上诉状’做比对,赵毅能得出这些结论来,并不算稀奇!
但金胜能听的出来,他确实花了不少功夫去思考、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