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6章 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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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6章 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事(2/6)

以彭岩一家的经济条件来说,花这么大的代价去兑换几个月、半年的刑期,是难以承受的。”

“这不是悔罪态度不够诚恳,而是实际情况不允许。”

“至于金律师你所说的‘民事’赔偿.......”

“诉讼金额可以是100万,200万。”

“但实际上,最后法官会支持多少,那得看法律规定、看证据,不是谁随便嘴上说说就能算数的。”

金胜早在自己说出那番话之后,心里就预判了对方,一定会利用两个罪名‘特点’来进行反驳。

果然如此!

不过曹朗....还耍了个小聪明,只说对他们这边的‘有利’点,故意忽略了另一个‘不利’点。

如果换成一般律师,估计听完这个,心里就开始‘衡量’了。

但可惜,这次他碰到了靓仔金。

“曹律师,你说的固然没错,但这两个罪名在量刑上,是不一样的。”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进入该罪名的量刑评价体系,仅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受害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而在寻衅滋事罪中,致2人及以上轻微伤就属于《刑法》第293条规定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可以直接以此定罪。”

“也就是说.....轻微伤本身就是入罪的核心依据之一。”

“法官会结合其他滋事情节,作为量刑的增量因素,直接计入量刑评价。”

“相应的民事赔偿部分,也会随着刑事方面一并进行审理、一同作出判决。”

“另外,本案属于3人共同犯罪,在人员密集的影院公共场所滋事,社会影响更为恶劣。”

“根据司法实践,在无自首、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失去了法定、酌定的核心从轻情节,无法获得量刑减让的情况下.....法官会在基准刑期的基础上,酌情从重进行调整,最低上浮20%左右。”

“这一来一去加起来,早就超过40%的比例了。”

“曹律师,你也是专业人士,总不可能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随着话音落下,电话对面的曹朗顿时沉默了。

金胜说的完全没毛病。

前一个罪名只做‘减法’,而后一个罪名会做‘加法’。

这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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