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所谓的调解中心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85章 所谓的调解中心(3/4)

离得还是很近的。

坐高铁的话,4个小时就能到,交通很方便。

“叮....”

正坐着喝茶的时候,金胜的微信上有新消息提醒。

是陈汉生发过来的。

“金律师,恭喜.....”

“陈律师这是打趣我呐,呵呵....”

“哪有,是我小姨,看到了你的信息,就迫不及待的的分享给我了。”

“..........”

“真的,她现在对你很有信心,相信你一定能帮我表弟伸冤的。”

“放心,我绝对会全力以赴的,只不过现在还没有消息回馈过来,估计还得一个来月左右。”

“我懂,不急,毕竟需要走程序,正常。”

跟陈汉生聊了两句之后,两人就结束了话题。

都是专业律师,点到为止。

刑事案件,在终审后,如果申请再审,检察署和法院通常会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眼下从申诉书交上去,都还不到一个月,所以还得再等等。

就算陈汉生的小姨再急都没有用。

法院都没有做出决定,要不要重新开庭审理,金胜就是会上天都没啥屌用。

这叫无用武之地。

在现实的情况中,别说刑事案件了,甚至一件民事案件,有可能都会打上个一年两年的官司,这些都是很正常的。

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提出抗诉、申请监督....

这一系列的程序下来,时间不长才有鬼了。

所以,现在才会提倡诉前调解,这是为了更大程度的释放司法资源。

本意是很好的。

不过,这一点也会被很多第三方的催收机构所利用。

(很多,都是以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咨询公司的名义来进行,实际上就是第三方催收机构。)

他们经常会打着法院调解的名义,去对负债人进行一个高压催收。

发发短信、打打电话、在微信上弄个小程序之类的。

很多不明白里面弯弯绕绕的负债人,在收到短信后,通常会很担心。

其实,现在有些所谓的调解中心,其性质就是一个民间机构,是不具备行政或司法权力的。

(法律上规定,这一类机构是不能收费的,但是具体收不收钱,那就见仁见智了。)

但是自古以来,普通人只要一听要吃官司了,都是提心吊胆的。

特别是看到短信息上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